“天線寶寶”商標案 商評委一審敗訴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0年08月31日 查看次數(shù):1290
天線寶寶是英國廣播公司(BBC)與英國拉格道爾公司共同制作的幼兒節(jié)目,發(fā)行于1997年到2001年,主要觀眾對象是一到四歲的兒童,迄今為止,天線寶寶系列節(jié)目已經(jīng)在113個國家被翻譯成45種語言,受到全球約十億兒童的喜愛。最近,“天線寶寶”卻因被我國一家食品公司搶注為商標引發(fā)了一場訴訟作。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撤消了被告商評委的異議復審裁定。 據(jù)悉,本案爭議商標“天線寶寶”于2002年由案外人泉州市泉盛食品廠申請注冊,后于2006年轉讓給本案原告泉州市天線寶寶食品有限公司。2004年,拉格道爾公司對爭議商標提出撤銷注冊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經(jīng)審查認為,天線寶寶公司明知或應知“天線寶寶”為他人所創(chuàng)作,并具有較強獨創(chuàng)性和顯著性,仍將其作為商標申請注冊,明顯具有不正當?shù)亟栌盟酥髌仿曌u的故意,其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的社會主義公共道德準則,不僅損害了拉格道爾公司的合法權益,而且破壞了社會公序良俗,且易使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chǎn)生誤認而產(chǎn)生不良社會影響,由此作出爭議裁定:爭議商標予以撤銷。 泉州市天線寶寶食品有限公司認為,爭議商標根本不存在不良社會道德影響,不存在不良政治、宗教影響,也不屬于政治團體、社會組織的特殊標志等,因而爭議商標與公共利益無染,故爭議商標的注冊不應當被歸結為“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這種類型。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求法院依法撤銷。 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天線寶寶”節(jié)目及其卡通形象在相關公眾中已經(jīng)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較高的知名度。原告明知或應知“天線寶寶”為他人所創(chuàng)作,并具有較強獨創(chuàng)性和顯著性,仍將其作為商標申請注冊,明顯具有不正當借用他人知名作品聲譽的故意,其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的社會主義公共道德準則,破壞了社會公序良俗。爭議商標的注冊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guī)定。因此,被訴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查程序合法,請求法院依法予以維持。 第三人拉格道爾公司稱:天線寶寶公司起訴理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jù)。天線寶寶公司惡意侵占拉格道爾公司的無形財產(chǎn)及其商譽的行為性質惡劣,與公然搶劫、搶奪他人的有形財產(chǎn)并無實質區(qū)別,不僅侵犯他人在先民事權益,而且嚴重損害誠實信用的商業(yè)道德和商業(yè)秩序、商標注冊秩序以及公平競爭的商業(yè)環(huán)境,有悖于社會公序良俗,已構成對社會利益和公共秩序的破壞。因此請求法院予以維持。 一中院經(jīng)審理認為,《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guī)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判斷一個標志是否具有其他不良影響,應當考慮該標志或者其構成要素是否可能對我國政治、經(jīng)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chǎn)生消極、負面影響。如果該標志的注冊僅損害特定民事權益,可以依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的救濟方式和相應程序,另行解決。本案爭議商標“天線寶寶”為單純的中文商標,其在文字構成方面和使用在核定商品上,未對我國的政治、經(jīng)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chǎn)生不良影響。而被訴裁定僅以爭議商標的注冊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損害拉格道爾公司的合法權益為由,即認定爭議商標的注冊破壞了社會公序良俗,易使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chǎn)生誤認而產(chǎn)生不良社會影響,混淆了特定主體民事權益與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關系,屬于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錯誤適用,故依法撤銷了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異議復審裁定書。 一審宣判后,各方當事人尚未明確表示是否提起上訴。新聞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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