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公司老總假冒馳名商標被判罰100萬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1年03月09日 查看次數(shù):1160
昨天(3月8日)上午,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公開審理了一起假冒徐工商標的侵犯知識產(chǎn)權刑事案件。兩位公司老總因假冒注冊商標罪均被判刑。 據(jù)了解,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間,吉林省長春市人付鋼等人先后從徐州道辰工程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訂購5臺單鋼輪振動壓路機。被告人宋寶珠(道辰公司總經(jīng)理)、韋超(道辰公司副總經(jīng)理),在未經(jīng)注冊商標所有人徐工集團同意的情況下,偽造了5套該集團XS222J型振動壓路機的商標標識以及金屬銘牌!≡诔鰪S交付前,被告人宋寶珠、韋超安排本公司工人將上述5塊帶有徐工商標圖案的假冒銘牌鉚裝在該5臺單鋼輪振動壓路機上,并將其商標標識提供給付鋼等人。后道辰公司以每臺31萬元,總計155萬元的價格銷售給付鋼等人,并將該批貨款用于公司經(jīng)營。 徐州市中院昨天做出一審判決:因假冒注冊商標罪,道辰公司被處罰金100萬元;道辰公司總經(jīng)理宋寶珠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80萬元;道辰公司副總經(jīng)理韋超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期3年執(zhí)行并處罰金50萬元。新聞來源:現(xiàn)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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