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商標駁回復審行政訴訟案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7年09月22日 查看次數:1094
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后,作家莫言同樣遭遇了“傍名人”商標搶注的困擾。除媒體廣泛報道的叫價千萬元的莫言醉酒商標外,莫言牌燒雞、莫言 T恤、莫言茶具、莫言文房四寶等商品也紛紛出現……本報在2015年3月10日刊登《遍地莫言商品莫言“難言”政協(xié)委員張抗抗關注“傍名人”》一文,對此類現象予以報道。 商標審查確權機關和司法機關均對搶注莫言姓名的行為說“不”。在一起案例中,自然人王某提出注冊莫言商標的申請,指定使用在第34類煙斗等商品上。商標局和商評委均作出駁回決定。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認為:申請商標與我國首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莫言筆名相同。在未經莫言本人同意或經其許可的情況下,他人以莫言作為商標注冊,將對我國文化領域的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搶注知名人士姓名、筆名、藝名,借助知名人士效應獲得利益的行為,不僅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損害該知名人士的特定利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序良俗。如果允許這種商標搶注行為發(fā)生,勢必會嚴重沖擊我國正常的商標注冊秩序,并助長不勞而獲的不良風氣。因此,這種行為不應得到支持。新聞來源:中國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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