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風”商標連環(huán)糾紛和解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0年01月14日 查看次數(shù):1463
歷時3年、總涉案標的7000余萬元、影響全國3900余萬“世界風”雙模手機用戶的“世界風”商標注冊和使用、著作權權屬爭議16起系列案件終于止息——昨天(13日),浙江臺州商人羅華恩按全國一攬子和解協(xié)議,撤回在法院、商標局和商評委的11件起訴、異議或爭議案。 而中國聯(lián)通、大連大顯通信有限公司、UT斯達康通訊有限公司等也按約向法院、國家商標局撤回申請和對羅“世界風SHIJIEFENG”注冊商標侵犯商標權的起訴,并向臺州市中院指定賬戶中匯入“和解金”。 羅華恩是臺州路橋人,現(xiàn)主要做房地產(chǎn)開發(fā)。2002年4月,羅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世界風SHIJIEFENG”商標,對應商品是電話機。2004年4月,中國聯(lián)通也申請注冊“GC世界風”服務商標,對應商品是通訊服務。 2007年11月,聯(lián)通同時向紹興市中院、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起訴本港科技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北京天風聯(lián)統(tǒng)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都是羅華恩),案由轉向商標圖案著作權,要求其停止侵害中國聯(lián)通“世界風”商標圖案著作權并賠償。 2007年12月,羅同時以“侵犯商標專有權”為由,將深圳三星、宇龍、UT斯達康3家生產(chǎn)、銷售標有“世界風”商標的手機廠商、銷售機構訴至臺州市中院。2008年1月,中國聯(lián)通聯(lián)手大連大顯公司在北京一中院起訴羅華恩,要求判令原告生產(chǎn)銷售的“大顯”手機上標注“世界風”服務商標的行為不構成對羅“世界風SHIJIEFEN”商標的侵犯,要求羅賠償300萬元。2008年2月,羅再次以侵犯商標專有權為由,將大連大顯、大連大顯泛泰、青島海信、浪潮樂金、惠州僑興5家手機制造商及銷售商訴至臺州市中院,要求承擔50萬-3000萬元的賠償金計6977.5萬元。新聞來源:東方早報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