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遭侵權 真假“茅臺”對簿公堂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0年10月21日 查看次數(shù):1473
日前,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國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起訴貴州省懷仁市茅臺鎮(zhèn)五星酒廠、北京國泰平安百貨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糾紛一案。 原告中國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訴稱:其是“KWEICHOWMOUTAI”、“MOUTAI”字母、圖形組合系列注冊商標注冊人,同時亦是源遠流長人物組合圖形注冊商標注冊人。MOUTAI及圖形商標于2008年被國家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在國內外享有極高知名度。2010年昌平區(qū)工商局在國泰百貨天通苑店查獲假冒白酒一批,該批白酒在包裝顯要位置使用了與原告上述注冊商標相同以及近似的商標,系由貴州省懷仁市茅臺鎮(zhèn)五星酒廠生產。 原告認為貴州省懷仁市茅臺鎮(zhèn)五星酒廠是專業(yè)的白酒生產企業(yè),在生產的產品上標注他人商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北京國泰平安百貨有限公司作為具有一定經驗的商業(yè)機構,具備相應的專業(yè)能力,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加強進貨管理,確保銷售產品不侵犯他人商標,而該公司未盡相應義務。兩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遂起訴至昌平區(qū)法院請求判令兩被告承擔侵權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52萬元。新聞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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